020-8482-0826

广东仁辰律师事务所

新一代数字可视化综合法律服务机构

首页 >> 热点追踪 >>知识讲解 >> 公司股东能否被限制高消费
详细内容

公司股东能否被限制高消费

时间:2023-02-10     作者:木子   阅读

一、公司股东能否被限制高消费

 

1、被限制高消费的主体为: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、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、实际控制人。转让股权或股份的,看是否属于前述人员,被转让的股权或股份是否被冻结或存在质押等情况。

2、法律依据:
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》第三条的规定,被执行人为单位的,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,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、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、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。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,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。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,应予准许。

 

二、限制高消费对自然人的影响有哪些

 

1、不得乘坐飞机、豪华客船、出租车等高档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档通讯工具;

2、不得在宾馆、酒楼、酒吧、歌舞厅、夜总会、桑拿浴室、健身房等高消费场所消费;

3、不得购置高档商品、大额生活用品、汽车及租赁写字楼办公;

4、不得购买、新建、扩建、装修房屋;不得出外旅游、度假及为家庭成员支出大额费用;

5、不得出国出境;

6、不得对外投资(包括开办公司、购买股票债券等)。只能保留按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的生活费用,其他均属被执行财产范畴。

W二维码.jpg


最新评论
请先登录才能进行回复登录
Copyright  2024   仁辰律所  新一代数字可视化综合法律服务机构
客服官微
关注微信

地址:


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海洲路18号TCL大厦301室

电话:


020-84820826

邮箱:


Renchen20230523@aliyun.com

客服中心
联系方式
020-84828416
131-4366-8571
-
在线客服
seo seo